广西女子20万征收补偿款水田被破坏凶手竟是姐妹
“都是为了这20万。”2019年,广西一女子获得20万土地征收补偿款,不想因此她的水田被破坏,而凶犯居然是……这个女子名叫张二姐,是土生土长的广西南宁吴圩镇张村人,以种地为生。这天,她和往常一样,来到自家的水田干农活,却发现才灌满的水田被人扒了六个口子,水全部流走了,秧苗东倒西歪。张二姐心里一惊,不过转瞬间,她就冷静了下来,“都是为了那20万。”原来,张二姐所在的吴圩镇张村,是南宁机场所在地,因机场及机场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需征地,各村就有了一定的征收补偿款。张家被征了2亩地,补偿款有20来万。也正是这20万,引起了水田悲剧。“我知道这事十有八九是我四个姐妹干的,但是我没有证据。”张二姐愤愤不平地跟警察说。警方了解到,张二姐的父母共生了5个女儿,没出嫁前,日子虽苦,但大家相亲相爱。后来,几姐妹都嫁到外村,只有张二姐在本村,眼看着父母身体一年不如一年,几姐妹一合计,让张二姐一家搬回来同父母一起生活。于是张二姐就买下了父母旁边的一间屋,同母亲住在一起。后来又将两间屋打通了,加盖了现在的楼房。房子建成后,几姐妹还凑了钱买了礼品前来祝贺,一家人和和气气。令张二姐没想到的是,5姐妹却因为这20万土地补偿款撕破了脸。张二姐说,父亲走后才有的补偿款,母亲就说给将来收到补偿款给4姐妹每人1万元,余下的都给张二姐,当时4姐妹也没有意见。可是,五妹却给出了不相同说法,“母亲当时明明说的是补偿款下来就由我们五人平均分的。现在母亲走了,二姐领取了全部的补偿款,却只给其他人每人1万元。”于是为了这个款项,几姐妹天天吵,天天闹,还不惜破坏水田,每次只要一见面,总是以报警收场。后来经村委会调解,二姐同意从原来的每人1万加到每人2万。但其他姐妹仍不答应,还提出,家里还有8亩多地将来也可能征收,那到时该如何分配?关于这个问题,二姐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承包人写的是谁,补偿款就归谁。承包证上现在写的是她的名字,所以补偿款就应该归她。而且,母亲在父亲去世后,就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人由父亲改为二姐的名字。当时母亲也知会过其他姐妹,大家都没意见。更为重要的是,这些年土地也一直是二姐在耕种,所以以后的土地补偿款都是她的。不过,其他姐妹却说,她们根本不知道土地证已经变成二姐的名字。五妹认为:二姐是偷偷变更的,是蓄意转移父母的财产。她的说法得到了其他姐妹的赞同。她们一致认为,虽然自己嫁到外村,但家里的地还是之前没出嫁时分得的,并且嫁到婆家也没有重新分地,所以自己的地还是在张家,地被征收,就有权瓜分土地款。因几姐妹就补偿款无法协商,最后来到了法院。经法院查实,现在张家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确实只有二姐一个人的名字,但是村里登记的底单上,承包人一栏二姐名字后有一括号,括号里是父亲的名字,只是办证时括号父亲的名字去掉了,只留了二姐的名字。根据我国土地承包政策,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承包方是农户,而不是农民个人。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到农户后,农户内各家庭成员均平等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的相关权益。这是因为在20世纪90年代,第一次土地承包到期前,国家为了保持耕地的稳定性,在第二次延包时全国各地普遍采用的政策都是“增人不增地,减人不减地”。所以说,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的承包人与其他产权证权利人不同,二姐只是张家的代表人,其他姐妹也有权享有张家的土地。法院向二姐解释了上述的规定,这时二姐也认识到了家里的地是大家的,并不是自己一个人的,但是因为地是自己种的,几姐妹一直也没说要,现在看到有钱分才来要地,所以还是不同意姐妹们均分的要求。最后,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多次沟通下,二姐从最开始要求自己拿70%,其他姐妹拿30%,到后来对半分,最终同意自己拿34.5%,余下的4姐妹平分。土地也继续由二姐耕种,对于将来补偿款,耕种土地上的青苗补偿款归二姐,其他姐妹也同意二姐的这一说法。至此一场家庭战争画上句号,五姐妹从最开始的针锋相对,到最后都能坐下来达成协议,各方以自己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也维系着相互之间的那份情感。其实在我们生活中发生就算再亲密的人,冲突也不可避免地会发生,但是当矛盾来临时,如果我们多一份理智,多一份谦让,相信都会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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